根据学校《关于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并综合考察,由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拟推荐以下两名同学为我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。现公示如下:
序号
姓名
性别
班级
备注
1
张小丽
女
2014级航空乘务本科二班
2
李泽鹏
男
2014级景区开发与管理班
公示期为三天(9月20日—9月22日),如对此评定结果有异议,请于9月22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至团学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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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0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