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纪委监委 省文旅厅调研督导天水陇南文旅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

发布者:常承明发布时间:2021-04-12浏览次数:340

 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,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常态化、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,大力营造良好的文旅营商环境,4月6日至11日,省纪委监委、派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、省文旅厅相关处室组成调研督导组,对天水市、陇南市文旅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了调研督导。

  调研督导组先后深入天水市秦州区、麦积区、清水县和陇南市武都区、文县,通过听取文旅部门工作汇报,实地检查旅行社、旅游景区、文化娱乐、互联网上网服务、农家乐等场所的证照资质、日常经营、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,电话回访参团游客和游客投诉处理情况等方式,对两市文旅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、机制制度建设、黑恶线索征集、行业清源行动、“三书一函”整改落实、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。



  调研组认为,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天水市和陇南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工作部署,围绕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目标,扎实安排部署、广泛动员发动,征集问题线索、整治行业乱象,处理游客投诉、回应群众关切,健全长效机制、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,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,一些地方文旅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还不规范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、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还未彻底根除,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、欺骗诱导游客购物消费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下大力气清理整治。

  调研组要求,在今后工作中,各级文旅部门: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常态化做好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,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,让城乡更安宁、群众更安乐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相结合、与基层“拍蝇”相结合,坚持“三不”一体推进,持续加大深挖彻查的力度,保持“不敢”的震慑;推动健全制度机制,形成“不能”的体系;督促强化教育管理,增强“不想”的自觉,严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出现“腐伞渎”的问题,推动和保障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,持续净化政治生态,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,重点整治行业乱象。要总结盘点扫黑除恶“惩腐打伞”三年工作,坚持并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,顺应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新形势、新变化和新部署、新要求,找准容易滋生和诱发涉黑涉恶及“腐伞渎”问题的关键所在对症施策,推动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工作。一要抓责任落实。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,科学调度安排、强力推动落实。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亲自研究、亲自过问、亲自推动、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;班子成员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抓好分管领域的扫黑除恶日常工作。行业部门要落实监管治理责任,推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,坚决防止行业乱象演变为涉黑涉恶问题。二要抓制度执行。要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党中央、中央纪委、国家监委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各类政策性文件,防止工作走偏、落实打折扣。三要抓重点问题整治。坚决整治文旅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、非法经营、强制购物、欺客宰客、非法揽客以及违规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和监管缺位等问题。同时,要开展自查自纠,定期主动自查行业乱象责任落实、制度执行、权力运行、行业监管等方面的问题,并及时认真加以解决。三是要加强普法宣传,营造常态化专项斗争舆论氛围。宣传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,丝毫不能放松。要按照“谁执法、谁宣传”的要求,积极开展《旅游法》《旅行社条例》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,作出工作计划,全力推进落实。同时,要强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,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重大意义和中央、省委的部署,大力宣传文旅行业扫黑除恶战果和取得的成效,大力宣传打伞破网、巩固夯实基层组织情况,弘扬社会正气、凝聚社会正能量,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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